上個周末做完例行性的周六民生必需品採購回家,才剛進入我們所住的村子,我就發現路邊多了一個大大的豬 (左圖) ,因為車行速度很快,一下就會閃過了,來不及想那招牌上的德文字到底是什麼意思,趕緊先大聲念出來,然後再回頭問大爺我剛剛念得那個德文是什麼?大爺馬上解說那是隔天周日在我們村子的活動中心的野味音樂會,現場有新鮮的野味可以吃 (要自己付錢啦~~),我馬上使出ㄋㄞ功要大爺帶我去。













第二天是周日,我們如往常很晚 (約11.12點) 才吃早餐,於是決定那就下午去活動中心吃野味當晚午餐吧~~~~~~~(3小時後~~) 等到兩個人都覺得肚子開始有點餓了,便著裝出門(註一)。說來慚愧,我都搬來這一年多了,這還是我頭一招來活動中心,才剛走進大禮堂,就看見大爺的好友尼克、愛可、朋友甲、朋友乙四人穿著樂隊制服,我本來就知道尼克和愛可是我們社區樂隊的成員(註二),不過,怎麼連甲和乙都在樂隊?!剛好是中場休息時間,就先哈拉一下,然後我們就找位子點餐囉~不囉唆,直接「野味餐」一份,所謂的野味餐應該到處都大同小異:兩大塊野豬肉+灌進腸子裡的肉漿兩條+很多很多酸白菜+兩片麵包,前不久剛好在大爺常去的Sport bar也吃過一模一樣的東西,那次還蠻不錯吃,沒想到這次卻很非常非常不怎麼樣~~尤其時那酸白菜,平常我是很愛吃的,但不知為啥是這次竟然不好吃,比我從超級市場買的罐頭還難吃,害我有點小失望。一面吃東西的同時,樂隊也上台開始演奏(下左圖),之後是來自隔壁村的客座樂隊(下右圖),老實說,隔壁村的樂隊演奏地比我們自己村的好,大爺說是因為隔壁村是我們的好幾倍大,人多當然素質就好點,不過話說回來,我們樂隊的成員其實都很年輕耶,大部份都在25~35歲這個黃金地帶,正是努力忙著工作賺錢的年紀,竟然還願意付出寶貴的休息時間在樂隊練習、彩排、演出上,關這點我就很敬佩了,表演的好不好就不重要了。





註一:我們是住在一個雖然叫不出名字,但大家都認識大家的小社區裡,生為社區裡唯一的外國人,大爺特別囑咐我要穿得不能隨便,又不能花俏才可以去野味音樂會當動物讓大家看。

註二:『樂隊』是我自己翻的啦,德文是Musik Verein,翻成中文是『音樂性非營利性社團法人』。在德國,大至柏林那樣的都市,小至我住的小村莊,大部分都有自己的樂隊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va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